关于开展首批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
实验县市区、实验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
建设评定工作的通知
各市州教育(体)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和《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》,加快推动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,经研究,决定启动首批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、实验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评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目标
通过典型评定、示范引领,带动各地各校在劳动教育课程开发、资源整合、师资建设、场所拓展、成效评价等方面开展探索,形成一批可学习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典型经验,推动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全面深入开展。
二、申报范围和条件
(一)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。申报范围为全省各行政县市区,且符合《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申报标准(试行)》(附件1)要求。
(二)劳动教育实验校。申报范围为全省各普通中小学校,且符合《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申报标准(试行)》(附件2)要求。
(三)劳动教育实践基地。申报范围为面向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开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、综合实践基地、中职学校、高校、工厂、农场、公司、企业等,且符合《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标准(试行)》(附件3)要求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自主申报
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以各行政县市区为单位申报,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写《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申报表》并按申报标准自评(见附件1),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盖章后,报送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。
劳动教育实验校以普通中小学校为单位申报,申报学校填写《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申报表》并按申报标准自评(见附件2),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盖章后,报送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。
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按自愿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,填写《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》并按申报标准自评(见附件3),报送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。
(二)市州推荐
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、中小学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报送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,按照不低于50%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,评定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。每市州可推荐1—2个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,并择优推荐劳动教育实验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。
(三)审核确认
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推荐材料进行审核,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实地抽查,相关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。
四、组织实施
(一)加强工作指导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、实验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定工作的具体指导;具备申报条件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争取地方党委、政府支持,中小学校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应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,认真开展申报工作。
(二)强化条件保障。各地要指导参评县市区、学校和基地围绕评定标准,加大工作力度,并给予积极支持,为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提供条件保障。
(三)注重过程管理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把在劳动教育方面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的县市区、学校和实践基地遴选推荐出来,并加强跟踪指导和过程管理。省教育厅将定期开展总结交流和经验推介。
五、材料报送
请各市州高度重视,抓紧制定评定工作方案,认真审核参评对象资格,对报送材料认真把关,做到优中选优。如发现弄虚作假,直接取消参评资格,并进行严肃处理。因材料失真或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在全省通报并视情调减所在市州下年度参评名额。
各地申报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、实验校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,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,逾期不予受理。所有申报材料均由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,不接受单独申报。
本通知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为3年。
联系人:尹秋雯,0731-84722964,电子邮箱:hnjytldjy@163.com
邮寄地址: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(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)
附件:1.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申报表及评定标准
2.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申报表及评定标准
3.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及评定标准
湖南省教育厅
2022年4月24日